根据《梧州学院学生手册》、《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下列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班级 | 层次 | 符合退学第几条 |
1 | 管理学院 | 202009307116 | 曾凡菊 | 女 | 行政管理 | 20行政管理班 | 本科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
2 | 管理学院 | 202409213144 | 梁美希 | 女 | 旅游管理 | 24旅游管理1班 | 本科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
公示期30天(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署真实姓名,于2026年6月30日16:00前交到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831442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