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学院学生手册》及《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下列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名称 | 班级 | 层次 | 符合退学第几条 |
1 | 管理学院 | 202119241142 | 梁艺英 | 女 | 财务管理 | 2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科班 | 专科 | 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 |
2 | 管理学院 | 202129214102 | 盘源 | 男 | 旅游管理 | 2021级旅游管理专升本班 | 专升本 | 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 |
公示期30天(2025年12月16日—2026年0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署真实姓名,于2026年01月14日16:00前交到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831442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16日